琴制的定型是在漢代完成的。現所發現古琴的最早實物,是湖北隨縣擂鼓墩曾位乙墓出土的戰國初期的十弦琴、湖南長沙五裏牌木享墓出土的戰國九弦琴和長沙馬王堆三號墓出土的漢代七弦琴。琴制都是短小、長形的音箱,首寬尾窄,而圓底平,構造簡筆,沒有琴徽,代表著古琴發展的最初階段。早期的古琴,不但造型有別,弦數亦不壹致,但都具有壹弦多音之特點,且長度不斷在增加。唐宋兩代則是造琴技術最主要之時期,所造出之琴大都造型美觀,工藝精巧,發音優美宏亮。
在自然文化圖騰等崇拜下,流傳了伏羲、神農等三皇五帝聖賢造琴的神話,固不可信,但由其傳說內容可知琴定型是逐步發展形成的。伏羲氏的琴有五絃、二十絃,神農氏琴有五弦,
堯琴有五弦,舜琴五絃,禹夏承舜制,殷商則有壹弦琴,到了周代,則已有七弦。東漢應劭《風俗通》:「七弦者,法七星也,大弦為君,小弦為臣,文王、武王加二絃,以合君臣之恩。」遠古的琴制已不可得見,但見之於著述的,有齊桓公的「號鐘」、楚莊王「繞梁」、司馬相如的「綠綺」、楊雄的「清英」等音響卓出、琴名美麗的名琴,有的琴還有琴銘,如「綠綺」的銘文記載了「桐梓合精」,可知這時造琴已知用桐木做面,梓木為底的方法。《廣博物誌》記述:「列子嘗遊泰山,見霹靂傷柱,因以制琴,有大聲。」這是最早應用霹靂木制琴的記載,漢末蔡邕用燒焦的木料做焦尾琴,傳至六朝齊明帝時還在使用,並出現了絕好的仿制品,這時的焦尾琴已與後世琴制大體相同了。晉代顧愷之的《斲琴圖》保存了古代制琴的珍貴資料,經過南北朝與隋代的不斷豐富,唐代的制琴技術達到了高峰,出現了優秀的制琴家與傳世名琴,如雷霄的「九霄環珮」、雷威的「鶴鳴秋月」,以及「輕雷」、「大聖遺音」、「飛泉」等。宋代雖有官辦造琴局及統壹形制,但仍以仿雷、張等名家的古琴為主,形制上的差別為,唐琴面底都呈拱形,琴體渾圓,宋琴只面橫而弧度寬扁。我國最早載有古琴樣式的琴論專著,是南宋田芝翁所輯的《太古遺音》(宋人摹本),上有三十八圖。在傳世的古琴中,最常見的為伏羲、仲尼、連珠、落霞、蕉葉、月形等形式。雖然形式多種,但其差異則主要在頂部與腰部向內彎曲上的不同,制琴家似乎在發揮自己的藝術特色,而不堅守統壹的形制,但又不敢脫離太遠。伏羲氏造型寬裕古樸,項腰各有壹半月形彎入,琴音寬宏;仲尼式又稱夫子式,孔子學琴於師襄後,以自己理想研制琴式,規劃制度,後人稱孔子琴為仲尼琴,仲尼式在腰項處各呈方折凹入,聲音清雅純正;連珠式隋逸士李疑所制,項腰各作三個連續半月形彎入,音色清亮圓潤;落霞式在琴的兩側呈對稱的波狀曲線,琴音宏亮;蕉葉式形似蕉葉,為閩人劉伯溫創制,琴首無鳧掌而有壹葉柄,琴底仿蕉葉之莖,琴音圓潤雅致;月形式相傳為師曠所制,琴體在項腰間作圓月形,音韻如磬。
1、形制
古琴屬於平放彈弦類的樂器。共鳴箱由兩塊長約三尺六十的木板膠合而成,頭寬尾略收窄,琴面為桐木而琴底為梓木。琴身全部上漆,琴面頭部鑲有壹塊稱承露的硬木,木上有七孔的貫琴底以便穿琴弦,承露左面另壹稱嶽山以的硬木用架弦。琴尾月牙形缺口處兩端用紅木鑲嵌兩片邊飾稱為焦尾(或稱冠角),起系弦和使琴身墊平的作用,焦尾中間為龍齦。琴面鑲嵌上十三個螺鈿的圓點叫“徽”,用以標記琴的音位。近嶽山的是壹徽,中間較大的是七徽,近琴尾的為十二徽,徽位是根據琴面的長度分成若幹等分來排定的。底板又稱琴底,形狀與面板相同但不作拱形,是在整塊的木料下半部挖出琴的腹腔。琴底有兩個長方形的孔作為共鳴,位於琴底的中央(約於琴面的四徽與七徽間)長六寸許的為龍池,而再下十寸多(位於琴面十徵與十二徽之間)長約三寸的為鳳沼,在鳳沼之右另有足池以插上兩只雁足。琴面的七條弦的頭部系於絨頭,絨頭再系於琴軫,架在嶽山上的弦直伸到龍齦,然後分別纏在琴背的兩只雁足上。琴弦多用絲弦,壹弦最粗、音最低、靠近徽位最近,依次漸細,壹至四弦用纏弦,靠近演奏者的第七弦最細、音最高。
2、琴的制作精神
在明清刊行的古琴專書裏,其旨章、題辭或序,多將琴的發明和制作歸功於神農、伏羲、舜等上古時期的先賢。琴的發明年代是否真的早至這些傳說人物,當然不需要盡信,但是從這些追記的傳說中,卻可看出琴乃是儒家所推許的聖賢的發明。既然是由聖賢所制,琴當然應該作為發揚先賢道德精神的工具。琴的制作精神是符合儒家思想的,可見其制作的出發點本身已代表著壹種高度文化。當然,儒家之名其實是戰國才出現的,琴之由上述先賢所發明乃是後來琴書追記的傳說。琴制確實可考是西漢以後的事情,不過,由此可見傳統讀書人對琴寄予的“載道”與“言誌”的厚望。 “琴者,禁也,禁止於邪,以正人心。”(漢•《白虎通》),可見琴本身的命名及其導引的目的亦不外乎儒家所重視的仁德與中正和平的思想。《樂托•魏文侯》篇說:“君子聽琴瑟之聲,則思誌義之臣。”就是企圖以琴瑟絲弦樂器的溫柔音色來聯系到正直、敦厚的誌義之臣。琴之所以如此命名亦因為它與禁諧音,以“琴”來隱喻禁止淫邪以存正氣。所以琴被認為是聖人之樂,聖人之器。明代《神奇秘譜》的序裏說:“然琴之為物,聖人制之,以正心術,導政事,和六氣,調玉燭,實天地之靈氣、太古之神物,乃中國聖人治世之音,君子養修之物。” 琴還可以正國風興道德,它應該是讀書人每天生活修養的壹部份,所以古人有“君子無故不撤琴瑟”的說法。上述乃相傳造琴之旨,實乃儒家壹貫以音樂來進行道德教育的手段。
3、琴制寓意
儒家的世界觀為人為的、政治性的世界觀,認為人應該善用其聰明來處理各種事物。所以,人首先應該團結,這就是為什麽儒家提出仁這個觀念,仁就是推己及人。中國人註重和合性,所以更重人倫,即人與人之間和諧的關系,而人倫的基本是要兩人和合才成倫的,重視人倫即重血統及尊卑的關系,而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觀念就是這樣產生出來的。從琴各部份的命名亦可著出琴制之受儒家思想的影響。琴前廣後狹,象征尊卑之別。官、商、角、徵、羽五根弦象征君、臣、民、事、物五種社會等級。後來增加的第六、七根弦稱為文、武二弦象征君臣之合恩。十二徽分別象征十二月,而居中最大之徽代表君象征閏月。古琴有泛音、按音和散音三種音色,分別象征天、地、人之和合。這些古琴形制命名的象征意義實反映出儒家的禮樂思想及中國人所重視的和合性。因為禮的作用是為了保障個體,使個性有所發揮,樂以同和,其作用是與群體諧協。禮樂之同時並用可使個體和群體之間能互相調劑,形成人與人之間平和而合理的生活。所以禮樂這兩套表面相反的技藝的推行,實為求達到相輔相成的和合性的目的。而從古琴形制命名所借用的社會秩序、等級的名稱來著,可見其制作形制即寓有教化人倫的深意。
4、音色、音域
古琴共有三種音色。壹為散音,即右手彈空弦所發的聲音,嘹亮、渾厚,宏如銅鐘。二為按音(實音),即右手彈弦,左手同時按弦所發的聲音,低音區渾厚有力,中音區宏實寬潤,高音區尖脆纖細。三為泛音,即左手對準徽位,輕點弦上,而右手同時彈弦時所發清越的聲音,高音區輕清松脆,有如風中鈴鐸,中音區明亮鏗鏘,猶如敲擊玉磐。
在彈弦樂器中,古琴是壹種較獨特的樂器,琴面為指板,沒有柱和品。演奏時,將琴橫置於桌上,右手撥彈琴弦,左手按弦取音,完全依靠琴徽標記(不限定在13個徽位上,很多的音是在徽與徽之間),音準上要求極為嚴格。古琴音域共四組又壹個二度,計有散音七個,泛音九十壹個和按音壹百四十七個。
5、律制
純律——將弦長以二分法、三分法及五分法算出的泛音音位。簡律(三分損益律)——將弦長分別以三分損(減)壹、三分益(加)壹方法算出的按音音位。